广州加盟合同中出现几个公司名称告谁?
2023-03-20 18:59:28 来源:法务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张静律师解答:一起告。如下面这个案件,合同打印的加盟公司名字和盖章的公司名字不一样,打印的公司名字又出具了品牌授权书,最终法院认定两公司共同经营该品牌,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书节选:
此外,涉案《星某合作协议书》上显示的甲方名称为广州星某品牌公司,合同签章处为北京星某公司广州分公司的印章,但记载的公司地址与广州星某品牌公司的工商登记地址基本一致,且叶某取得的“星某”品牌项目经营权的《品牌授权书》是广州星某品牌公司出具的,加之北京星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星某品牌公司企业名称中的主要字号亦基本一致,由此可见,北京星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广州星某品牌公司虽然为各自独立的主体,但实际是共同经营和管理“星某”品牌项目,故广州星某品牌公司应与北京星某广州分公司共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北京星某公司广州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违约责任应由其总公司北京星某公司承担。广州星某品牌公司认为其并非本案适格被告,不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抗辩意见,于法无据,法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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